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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松山湖又来一波补贴,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份!

    信息发布者:liuzhenya
    2018-05-10 20:17:17   转载

    近年来

    弘扬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

    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

    但在文艺创作领域

    却是作品多、精品少

    关键在于创作文化精品

    耗费的人力物力实在是太多了

    但是!现在不一样了!

    文化精品专项资金补贴来了

    让你免除后顾之忧

    用心做好精品

    快来了解一下申报的具体情况吧


    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

    ① 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必须是我市从事文艺创作生产、社科理论研究的单位或个人。其中,单位是指在东莞市登记、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创作生产能力的法人单位,个人是指东莞户籍人员或最近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的非东莞户籍人员;

    ② 非东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连续缴满2年的社保清单;

    ③ 申报个人必须用真实姓名进行申报;

    ④ 申报主体无违法违规行为。


    申报范围

    精选项目、配套项目

    文学艺术精品奖

    社科优秀成果奖

    新闻精品奖、特别奖

    (详情请阅读原文下载完整文档)


    申报条件

    所有申报项目要求完成创作。其中,文学(含剧本)、文艺理论要求提供完整文稿;音乐、广播剧要求提供纸质文稿及作品小样;电影、电视剧、动画片、纪录片要求提供完整样片及10分钟左右的宣传短片;戏剧要求提供完整的作品视频及10分钟左右的宣传短片。除文学(含剧本)、文艺理论、音乐以外,其他门类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
    -电影、电视剧、动画片、纪录片-

    ① 在莞注册成立2年以上(即2015 年12月31日前注册)且取得电影(电视剧)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;

    ② 申报企业是该项目的备案主体,其中电影、电视剧要求在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并持有效拍摄许可证,纪录片要求提供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备案证明;

    ③ 2017年纳税额不少于10万元,或近三年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;

    ④ 该企业是申报项目的主要出品方。申报主体是事业单位的,不受上述第三条限制。


    -戏剧-

    ① 在莞注册成立2年以上(即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)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;

    ② 2017年纳税额不少于10万元或近三年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;

    ③ 申报主体是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不受上述第二条限制。


    那么,该如何申报?

    具体的材料又该递交到哪里呢?

    松湖妹详细告诉你!

    申报方式

    -申报流程-

    ① 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(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,填写完整后打印提交,请勿直接手写),并按照报表格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。

    ② 申报配套项目以及文学艺术精品奖、社科优秀成果奖、新闻精品奖A、B等次的,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(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,并按顺序编写页码)、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(申报表)。申报其他类别的,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、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(申报表),剧本、文稿需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、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,影视表演、音乐、广播剧需提供视频或音频资料一式两份。


    ③ 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松山湖宣传文体局进行初审,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当场退回,符合要求的由初审单位统一进行分类报送。


    ④ 提交申报材料时,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,审核后退回,收复印件。其中,申报配套项目的立项、验收结项文件,以及申报文学艺术精品奖、社科优秀成果奖、新闻精品奖A、B等次的获奖证书、证明文件等复印件,须由松山湖宣传文体局加具“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”的意见并加盖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。


    -材料递交处-

  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区A1栋211


    -联系方式-

    松山湖宣传文体局

    23076669(黄小姐)


    -截止时间-

    5月20日(周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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